无锡江莹莹律师
无锡法律服务网
17.nj18.com
无锡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首页>>无锡 无锡市 江阴 宜兴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无锡经济开发区 无锡太湖新城 惠山经济开发区 
律师团队
>>
  •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在线
>>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无锡家庭律师,无锡财产分割律师,无锡房产分割律师,无锡离婚律师,无锡婚姻律师,无锡离婚律师网,无锡婚姻法咨询律师,无锡婚姻调查律师,无锡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无锡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江莹莹律师为您解决无锡婚姻家庭法律纠纷,解答无锡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无锡婚姻家庭案件。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无锡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如何申办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均是华侨的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是否受理?
      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①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


  • ·分手或离婚是否有青春损失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分手的恋人乃至离婚的夫妻,认为自己为对方付出的过多,希望对方在经济上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会提出关于对方应该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的


  • ·婚内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借款是否成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能否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


  •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


  • ·重婚罪的概念以及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概念: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


  •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条链接《中


  •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净身出户”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变动。 


  • ·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按照新婚姻法律的规定,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


  • ·重婚行为的界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重婚罪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从这里,我们可以概括出重婚行为的两个特征:1.其中一方或双方均已有配偶,即已有一个或两个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 ·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婚姻法的第十条规定了四种情形认定为无效,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的,认定重婚的构成条件的时候,一个是主体上要有配偶,再一个就是有配偶又行结婚,  第二种表现形式就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


  • ·离婚财产分割之拆迁补偿款
      夫妻感情不和准备协商离婚,居住的房屋拆迁获得了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对于这笔补偿款李小姐认为自己应该分的,李先生则不同意,达不成离婚协议,只能起诉至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 ·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此处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nbs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应作出缩小的解释,是指一方要求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


  • ·为证明对方婚外情可以收集那些证据
          1、离婚婚外情证据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双方或者一方是军人的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


  •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关于“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


  • ·离婚抚养权
      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


  •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


  • ·离婚后一方将孩子改姓 对方诉请恢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


  • ·不知对方下落的婚姻或债权债务案件该如何?
      女方的户口已经迁到男方这边,现在女方已经离开男方家一两年了,男方至今也不知道女方在哪,推测最近过年女方会回娘家过年。问如何起诉?在找不到女方的情况下,想要起诉离婚,如果选择直接起诉,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



  • 无锡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没有感情,长期分开
      离婚没有感情,长期分开

    ·你好,简单说下我的情况,我已经离婚,原因是老公婚内出轨,离婚
      你好,简单说下我的情况,我已经离婚,原因是老公婚内出轨,离婚我选择了孩子,现在他出尔反尔,我要保护我和孩子,我婚姻里我失去了自然生育能力,我能要求啊给我补偿吗?能要求他把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吗?

    ·你好,我需要查询一下离婚协议,有诉讼文件,请问哪位律师可以帮
      你好,我需要查询一下离婚协议,有诉讼文件,请问哪位律师可以帮忙查询一下,有偿查询,5月6号需要,谢谢

    ·男方不给看小孩
      我们离婚有大半年了,当时离婚时双方父母大吵了一架,至今男方不给看小孩,更不给接,我想过走法律,可是人家说就算判他强制执行也没用,第一,他爸爸在外地,第二,他加入不执行法院也不可能天天去找他家的,现在我很想儿子,我该怎么办

    ·女方岁数不足孩子生下来之后户口能落女方身上吗,如果能都需要什么证件呢
      

    ·离婚案,我1992年我和女方在一起生活至今;现在我们到法院离婚;因为我现在分文没
      我1992年我和女方在一起生活至今;现在我们到法院离婚;因为我现在分文没有;律师对我说;对方给的是现金;你没钱输定了‘结果我真输了;判我净身出户’法院把我婚姻案变成财产纠分案了;我现在呼天天不应‘;我现在该怎么办、

    ·想起诉方是洪洞的,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想起诉方是洪洞的,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你好,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只要感情确已破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如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丧偶女有一女,离婚男有一女由前妻抚养都是农业户口可否再生一胎
      你好,应该可以,建议咨询当地计生办。

    ·跟老公18年结婚,有个2岁多女儿,老公没有责任心,孩子我自己
      跟老公18年结婚,有个2岁多女儿,老公没有责任心,孩子我自己带自己养,跟他父母一起住,无法沟通,现在
    我要离婚,净身出户带着我女儿


    ·关于离婚补偿问题,赔偿费的标准?
      您好:我和妻子经人介绍于06年5月认识,并于07年10月结婚,并于08年8月得子。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生活环境和生活*惯不同,婚后很少沟通,特别是妻子于08年7月至今一直在娘家居,夫妻间一直没有夫妻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每周基本去看孩子一次,这两年我虽没给过生活费但孩子从小的衣服,鞋帽,食品,水果都由我买,我们自己家的暖气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也由我负担。孩子有病时去医院基本是我母亲负责药费,现在我提出离婚。她要我赔

    ·滕家法院在哪办公?我想起诉离婚,立案室总是关着门?有知道的吗
      滕家法院在哪办公?我想起诉离婚,立案室总是关着门?有知道的吗?谢谢!滕家法院门口的电话也打不通,没人在.

    ·从来没有过感情,当年自己年龄大小属于强迫结婚,结婚后两个人没
      从来没有过感情,当年自己年龄大小属于强迫结婚,结婚后两个人没有共同想法经常吵架,他还动过两次x子说要*了我

    ·离婚财产转移,我老公有外遇向法院提出离婚‚并把共同财产房子转移到他父
      我老公有外遇向法院提出离婚‚并把共同财产房子转移到他父母名下,他提供的证据是父母授权给老公购买土地建房的协议书,还与2个亲戚借款共42万元,有借条。开庭过后我找到了当时买地的土地转让协议书和施工合同的复印件,上面都是我老公的签名。请问律师这些证据推能证明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老公是单位领导有了外遇已向法院提出离婚‚我们有一幢正在建设中的房子,在法庭上他否认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说是他父母的,为了隐瞒财产出示了一份

    ·婚前以女方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子价00万,贷款50万,首付50万,还款15房产应当
      婚前以女方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子价00万,贷款50万,首付50万,还款15。已经还,现在已增值到160万。男方出0%,女方出0%,现在婚后三准备离婚,房产应当怎样分divclass="w990mamt20

    ·律师你好我想离婚夫妻不和。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我有两个孩子想要一个能给吗。起诉怎么做
      律师你好我想离婚夫妻不和。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我有两个孩子想要一个能给吗。起诉怎么做?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无锡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无锡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无锡婚姻家庭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17.nj18.com
    Copyright © 2022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