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莹莹律师
南京法律服务网
17.nj18.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首页>>南京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律师团队
>>
  •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律师在线
>>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 
  南京建筑律师,南京工程律师,南京建设律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承包,工程管理,房产开发,工程索赔,工程欠款,南京经济犯罪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专项服务
>> 
建筑工程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江莹莹律师为您解决南京建筑工程法律纠纷,解答南京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承包,工程管理,房产开发,工程索赔,工程欠款法律咨询,代理南京建筑工程案件。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南京建筑工程法律知识:
  • ·特殊建筑的拆迁补偿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这已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


  • ·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房字第 号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贷款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甲方经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面积


  • ·土木建筑工程投标书
      注:① 本投标书系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会同国际建筑与公共土木工程联合会拟定。    致:____  先生们:  经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图纸、合同条件、说明书和建筑工程清单之后,我们作为签署


  • ·房屋拆迁中违章建筑的处理步骤
      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


  •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


  • ·拆迁过程中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在拆迁实践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审查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是否取得产权证照,如果拟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不能提供有关该房屋的产权证照,也不能提供有关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 录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发行条件第三章发行程序第四章信息披露第五章监管与处罚第六章附 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方法
      确定一个最优报价是提高竞标能力的关键之一。在最优报价条件下,施工承包商既有中标机会,又能获取较为可观的利润。  1、不平衡报价法。这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投标报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


  •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一)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  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


  •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1年3月14日经第38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


  •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  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


  •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一)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


  •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


  •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


  • ·违章建筑的分类
      对违章建筑的分类最常见的是从表现形态上划分,如认为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


  • ·成片开发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了技术开发项目委托合同,双方都应受合同约束,自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333条规定“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


  • ·开发商延迟交房赔偿哪些
      在约定好的时间内,若开发商没有及时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话,则就会构成延迟交房。在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此时开发商需要对购房者作出相应的赔偿。那究竟延迟交房赔偿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合作开发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
      合作开发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以平等主体身份参加合作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在履行各自义务的同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二、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


  • ·拆迁中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
      城市的违章建筑,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


  •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 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是一个很大的项目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是一个很大的项目,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也要签订各种内容的,装饰工程对于建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环。装修工程中也是要签订合同的,会用到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


  • ·房地产开发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__


  • ·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是否有权退房?
      合同无效,意味着当事人所期望借合同达到的结果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合同自始无效,即应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他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摘要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摘要  一、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税率3%)。  二、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1.格式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



  • 南京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我家是农村的,我家是农村的,前两被划为开发区,现在要进
      我家是农村的,前两被划为开发区,现在要进行拆迁,新房是按每人55平米,1平600元的价格购买,现在的房子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给予补偿.1.请问这样补偿合理吗?2.农村拆迁的补偿有相关的法规吗?3.我如何知道我的房子被评估的是否合理?感谢各位律师的赐教

    ·买二手房.但合同是跟开发商签的但现在房管局的名子还是卖房的.卖房的只是有个名其它
      请问买二手房.但合同是跟开发商签的但现在房管局的名子还是卖房的.卖房的只是有个名其它什么都.我要怎样才能更改

    ·我丈夫在开发区发电厂受伤,在新疆社保局申请工伤不受理,
      我丈夫在开发区发电厂受伤,在新疆社保局申请工伤不受理,请咨询向律师

    ·房产证与当初购房面积不一样,开发区商说等所以业主办好产证后多
      房产证与当初购房面积不一样,开发区商说等所以业主办好产证后多退少补,有这种说法吗?开发商存在欺诈吗?

    ·你好,开发商延期交房
      你好,开发商延期交房

    ·委托开发商出售房产3年,至今未得房款,开发商理由是银行按揭贷
      委托开发商出售房产3年,至今未得房款,开发商理由是银行按揭贷款未下放,请问我应该如何要回房款?.

    ·开发商房屋迟迟不交怎么办
      合同规定今年七月交工,可到现在也没交工,还停工了,我该怎么办

    ·物业费收取问题,如果属于开发商责任
      如果属于开发商责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要求赔偿

    ·我在18年在一个开发商那里预订了一套房,当时说
      律师:您好!我在18年在一个开发商那里预订了一套房,当时说的21年底交房,当时让我先交了27万多的购房意向金(期房),后发现开发商因地皮拆迁出问题一直至今未开建,从19年5月份我就开始去找开发商负责任商议意向金退还,他一直说退还,每次找他推现在他们没有钱至今,推了无数次了,至今未退还,我现在已不相信他了,准备走法律程序;请问郑律师我这种情况怎么走程序,如果走法律程序他们是老赖的情况下,我怎么有把握尽快把我的钱要回来?.

    ·政府给农民盖的楼房开发商没有大照有三联单、首保护吗、能证明这房子是我的吗
      政府给农民盖的楼房开发商没有大照有三联单、首保护吗、能证明这房子是我的吗

    ·办理房产证 ,我现在手里都没有房证只有一个商品房准住通知单!原来的开发商倒闭了现
      我现在手里都没有房证只有一个商品房准住通知单!原来的开发商倒闭了现在好像是归房产局管我想办理房产证可房产局却叫我按使用权转产权那么办理我的是商品房不是公房请问这合理吗?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事发地福建福洲马尾区建筑工地上班为争吊材料发生打架受轻伤的彷
      事发地福建福洲马尾区建筑工地上班为争吊材料发生打架受轻伤的彷六万元钱还能正常上班而李乾因精神受无法正常上班反而引发原始病复发回家∵冶疗和修养众而在九月三号在当地泒出所至本月七号到福洲马尾区派出所拘留本月十六日逮捕至公还没解决

    ·工程建筑官司,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农村3层楼房承包给包工
      工程建筑官司,安徽省 阜阳市 颍东区,农村3层楼房承包给包工头(对方无建筑资格证),建筑材料自家采购(在施工头指导下采购),施工过程由施工方执行。目前房屋建设竣工半年,但是出现一楼楼顶和二楼地面出现炸裂裂缝,出现地基下沉现象。房屋整体造价30-40万,现在想起诉施工方请求维修或者赔偿,有录音证据一份(录音说对方承认了材料问题和施工问题),参与建筑施工都可以作为证人。


    ·开发商交房日期如何算,是否违约
      开发商交房日期如何算,是否违约

    ·我买了一辆电动车,店主保修单就是发票,过了几天我叫她给开发票她说要加钱,我该怎么
      我买了一辆电动车,新电动车,没有开发票,店主保修单就是发票,过了几天我叫她给开发票她说要加钱,我该怎么办?

    ·购买了商品房一套住宅,开发商将住宅交付使用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邹
      购买了商品房一套住宅,开发商将住宅交付使用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邹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在无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此纠纷的一"18987552l"""诉讼时效为多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解答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承包,工程管理,房产开发,工程索赔,工程欠款法律咨询,代理南京建筑工程案件,为您解决南京建筑工程法律纠纷。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17.nj18.com
    Copyright © 2022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