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江莹莹律师
马鞍山法律服务网
17.nj18.com
马鞍山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首页>>马鞍山 马鞍山市 当涂 和县 含山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在线
>>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马鞍山家庭律师,马鞍山财产分割律师,马鞍山房产分割律师,马鞍山离婚律师,马鞍山婚姻律师,马鞍山离婚律师网,马鞍山婚姻法咨询律师,马鞍山婚姻调查律师,马鞍山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马鞍山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江莹莹律师为您解决马鞍山婚姻家庭法律纠纷,解答马鞍山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马鞍山婚姻家庭案件。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马鞍山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不知对方下落的婚姻或债权债务案件该如何?
      女方的户口已经迁到男方这边,现在女方已经离开男方家一两年了,男方至今也不知道女方在哪,推测最近过年女方会回娘家过年。问如何起诉?在找不到女方的情况下,想要起诉离婚,如果选择直接起诉,那


  •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


  • ·离婚诉讼常见的十大顾虑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


  •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2.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重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重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1)重婚无效;(2)因重婚导


  •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国人员系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


  •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


  • ·离婚房产分割之婚前房产出卖所得购房款婚内买房
       1、夫妻一方婚后卖掉婚前个人名下房产换购大房子时,最好能够将婚后购买的房子产权只登记在自己一个人的名下。    2、如果确需要添加上配偶的名字。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一


  •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


  •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


  • ·离婚协议中的有些约定属于无效的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


  • ·议婚前财产协议的合法性
      婚前财产协议,作为一项新兴事物,在我国大有方兴未艾之势。既然说婚前财产协议是婚姻契约的一部分,那么,这个协议的订立就必须是合法的,这不仅表现在它的形式上,也包括在它的内容上。首先,婚前财产协


  •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出国人员


  • ·假离婚的法律分析
      常见的假离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了子女的户口而假离婚。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结婚或者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结婚的家庭中往往存在这种现象。按照现有的政策,子女的户口一般随母


  •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


  • ·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赔偿”原则。从我国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


  • ·民政部、教育部、外交部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
      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3年3月10日,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


  • ·小孩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父母还需要继续抚养他(她)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也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1)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我们双方申请离婚登记,谨此声明: 男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_职业: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 ·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


  • ·外公外婆隔代抚养孩子有何利弊?
      隔代抚养是指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等上一辈老人来照顾孩子、教育孩子的教养形式。隔代抚养主要源于下述几个原因:许多夫妇工作压力过大,许多夫妇无暇照顾孩子;因经济能力不济;离婚、丧偶、再婚或夫


  • ·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 ·诉讼离婚程序分哪三步?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


  •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


  • ·离婚时为争孩子不要抚养费,事后反悔了还能再主张吗?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判断未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应支付抚养费,前提应为子女“必要时”。当事人对自己


  • ·可判决离婚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是否感情已经破裂作为唯一的依据,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具体量化的标准,在实践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离婚:


  •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


  • ·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
      以下四种情况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马鞍山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如果想离婚,对方找不到怎么办
      如果想离婚,对方找不到怎么办

    ·你好?我想给孩子转学,怎么办?
      你好?我想给孩子转学,怎么办?

    ·崔律师你好!我有个事情咨询一下,我以离婚4年,没多长时间前婆
      崔律师你好!我有个事情咨询一下,我以离婚4年,没多长时间前婆婆拿出我在她家时,的我写借4万元钱,上法院起诉我了,我们离婚协议上写了无共同债权债务,现在叫我还,我可以不还吗?

    ·离婚之后还有财产分割吗,请问我离婚之后什么都没有拿
      请问我离婚之后什么都没有拿,现在想要回哪属于我的东西,就是房子,因为房子是拿到结婚证之后才能分到的,我还有权要吗?

    ·婚姻问题,如果领取了结婚证的话
      如果领取了结婚证的话,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可以就财产就行约定,约定某项财产属于某个人所有的,如有需要,欢迎来电。

    ·男方不同意起诉离婚是不是要把所有的钱都给他
      我结婚才九个月因为感情不合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诉讼离婚是不是要把所有的钱都得给他

    ·准备领结婚证,女方家不给副口本
      怎么处理

    ·离婚,有一个孩子,女方没有工作,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有一个孩子,女方没有工作,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双方男方东北人女方安徽淮南孩子户口在安徽男方要求要孩子迁
      离婚双方男方东北人女方安徽淮南孩子户口在安徽男方要求要孩子迁户口到原籍沈阳市有一房产在淮南双方的名下期房还没交付使用

    ·婚姻纠纷,我要离婚
      婚姻纠纷,我要离婚

    ·我家小孩上小学四级,中午老师安排义务为班级抬饭过程中摔倒磕断的门牙,请问我该怎么
      我家小孩上小学四级,中午老师安排义务为班级抬饭过程中摔倒磕断的门牙,现在学校的说法是我孩子是自己推饭箱摔倒的,跟学校没关系,责任应该我们自己承担,请问我该怎么维权divclass="w990mamt20

    ·你好我想问问二婚能分他房子吗
      你好我想问问二婚能分他房子吗

    ·我俩二十年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现在我要离婚对方的
      我俩二十年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现在我要离婚对方的存款我可以分吗

    ·我们都没有正式的工作,娃两岁之前是我带,之后是他和他妈带,她家里有一院房,我婚后一多因他们对我之
      我们都没有正式的工作,娃两岁之前是我带,之后是他和他妈带,她家里有一院房,我婚后一多因他们对我之

    ·离婚案件交多少律师费
      离婚案件交多少律师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想和我老公离婚,没有孩子婚姻期间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想和我老公离婚,没有孩子婚姻期间买了一辆车,写的他名字,如果要离婚,车有我的一份吗?另外婚姻期间因为怀孕,自然流产了,保胎没保住,后来在苏州检查出卵巢功能早衰,输卵管堵塞了,我现在不能怀孕,就算做手术把输卵管通开了因为卵巢早衰的原因也不能再正常怀孕了,这期间他没有带我去医院看过病也没出过钱 我自己挣钱自己看病,我想问问律师,像我这情况该怎么办?对于这个病他有没有责任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马鞍山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马鞍山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马鞍山婚姻家庭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17.nj18.com
    Copyright © 2022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