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莹莹律师
合肥法律服务网
17.nj18.com
合肥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首页>>合肥 合肥市 肥东 肥西 长丰 巢湖 庐江 蜀山区 瑶海区 庐阳区 包河区 经开区 高新区 
律师团队
>>
  •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合肥侵权赔偿律师
  •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合肥侵权赔偿律师
  •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合肥侵权赔偿律师
  •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合肥侵权赔偿律师
律师在线
>>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
侵权赔偿律师
>> 
  合肥损害赔偿律师,合肥赔偿律师,合肥维权律师,合肥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合肥索赔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合肥环境污染赔偿,合肥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合肥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合肥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侵权赔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


  江莹莹律师为您解决合肥侵权赔偿法律纠纷,解答合肥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合肥环境污染赔偿,合肥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合肥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合肥侵权赔偿案件。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合肥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殡仪馆弄丢骨灰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他人非法侵害遗骨等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可以判令


  • ·一次性了结赔偿协议如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工作中刘某腰部被硬物砸伤。雇主李某某在支付了医疗费后,和刘某达成协议,内容为:李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20000元,该款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本起事故一次性了结。其后,刘某因受伤部位疼痛再次到


  •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受委托人在处置委托人委托事务时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合同分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两种。赔偿责任也依委托合同的形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


  • ·精神损害抚慰金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是法官自由酌量原则,以及区加别对待原则,适当限制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计算赔偿数额的方法是:      一是概算规则。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 ·债权人救济:公司解散和清算中的赔偿制度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方面,这极大地激活了投资者的欲望,投资者可以运用公司形式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这却为部分投资者利用公司形式逃脱债


  • ·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的相关知识
          一、消费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和范围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向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索取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


  • ·如何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官司?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


  •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 ·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 ·在非法用工单位工作受伤,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


  •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


  •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以看出,


  • ·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般判断意外事故有四个条件,一是非疾病造成的


  • ·房屋建筑面积不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本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计价方式为按套(单元)计算,并未约定房屋单价,该


  • ·江苏省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职工平均工资27374(半年136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9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57农


  •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有过失,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构成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


  • ·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计算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


  •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系指患者因医疗事故的发生而支出的医疗费用,计算具体数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例如,某患者为晚期肿瘤病人,在因化


  • ·侵权人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中应否扣减保险机构赔付的款项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和侵权民事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甲提起的是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乙对其侵权行为给甲造成的医疗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获得保险赔付不应成为减轻乙的责任的理由。乙赔偿后


  • ·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


  •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法律后果
      调解的后果:1、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快递公司遗失物品需赔偿
      快递公司认为:“店主在《快递详情单》上签字,并且缴纳快递费25元,但是并没有对此进行保值。按照单据背面的约定只赔偿最高限额500元。    店主认为,该《详情单》是被告提供


  •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人将需要托运的货物交付到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嫁到承运人。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是怎样的
      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肇事者应向当事人做出精神上的补偿。那么2017年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 ·员工在给用人单位造成哪些损失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动者有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时候,劳动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是哪些情形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 合肥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标准小李,我在江阴一家厂内因违章操作造成左手食指末端关节粉碎和拇指皮肉到
      我在江阴一家厂内因违章操作造成左手食指末端关节粉碎和拇指皮肉到掌心拉掉,现植皮后医生说两指可能丧失原有功能,请问我属于几级伤残,在江阴辞工后能要求厂方赔偿多少钱?谢谢

    ·我一个朋友遭遇车祸身故 请问能赔偿多少
      我一个朋友遭遇车祸身故请问能赔偿多少

    ·我想讨回我应有的赔偿走法律途径
      您好!我是2008年6月13日在浙江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时下班是从楼梯上摔伤,期间用人单位没做工伤认定,后来断断续续治疗至今,20106月发现双侧股骨坏死,我想讨回我应有的赔偿走法律途径,人证已有,请教以下问题1但现在没有工伤认定,超时该怎么办?问题2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伤鉴定期限内鉴定他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接到辞退通知书没有赔偿金怎么办
      我与11月15日接到辞退通知书,理由是工作业绩差,恶意顶撞主管,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等等,事实不是如此。我和公司签订合同是一年,现在工作了8个月了,没有给我经济补偿,请问公司是违反了劳动法没有,我要怎么才能要到赔偿金,能要多少

    ·拒签和补签之后的赔偿金一样吗
      拒签和补签之后的赔偿金一样吗

    ·交通死亡赔偿金分配,老公跟儿子在交通事故中去世
      丈夫跟儿子在交通事故中去世,肇事方补偿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精神费,丧葬费共计:110万。公公64周岁城镇户口,有残疾,有退休金,婆婆63周岁,城镇户口,与公公婆婆已分家不生活在一起。公公有退休金是否能得到赡养费?我,公公,婆婆三人该如何分配这笔补偿金。公公有退休金是否能得到赡养费?谢谢!

    ·您好,想咨询一个关于劳动赔偿的问题我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018日进入公司,在技
      您好,想咨询一个关于劳动赔偿的问题我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018日进入公司,在技术部门(职责为工程师)工后"43392040l"""调岗到新成立的运营部门工(职责为工程师辅助运营)。近期由于公司业务方向调整,决定撤销整个运营部门,公司人力资源让我再次选择调岗,回到技术部门去,我不愿意回到技术部门公司法务告诉我,由于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10时间,和公司签订的"43213516l"""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公司不能辞退我,只能由我选择调岗到其他

    ·70岁老人因工作问题断了四根肋骨骨折如何跟对方申请赔偿
      70岁老人因工作问题断了四根肋骨骨折如何跟对方申请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丈夫因车祸去赔偿金怎么分?
      丈夫因车祸去赔偿金怎么分?

    ·家人在阳光关*医院(花溪桐木岭戒x所)精神异常了,能否申请精
      家人在阳光关*医院(花溪桐木岭戒x所)精神异常了,能否申请精神鉴定,能否住院治疗,可以怎么做,能否委托您。费用多少。

    ·国家赔偿问题,请问,请问,农村村民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请问,农村村民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如果该组织有违法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不可以对其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可不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怎样赔偿或索赔?
      你好:我母亲于2010年12月26日在一个体宾馆工作期间突发脑充血经抢救无效当晚凌晨2点钟死亡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怎样赔偿或索赔?

    ·请问,想解除律师,要多少赔偿金?
      请问,想解除律师,要多少赔偿金?

    ·租赁房屋后,对方不肯我进去装修,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租赁房屋后,对方不肯我进去装修,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请问乙方该怎么办,土地还能要回来吗?甲方被征用.2亩地的赔偿应该给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解答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合肥环境污染赔偿,合肥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合肥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合肥侵权赔偿案件,为您解决合肥侵权赔偿法律纠纷。
      合肥侵权赔偿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17.nj18.com
    Copyright © 2022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