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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莹莹律师为您解决合肥房产纠纷法律纠纷,解答合肥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商铺租赁,房产赠与,房产继承,房产租赁,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合肥房产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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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点
       一、细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载明了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房产资料,所以购房前要仔细查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后作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约常识
          二手房的购买不同与新房,因为经过网签的备案之后,房源有了很多的合同及注意事项。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文件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一、当事人的


  • ·验房交房质量常见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第二


  •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面积____平方米,工作量


  •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中的公证作用
      按照条例的规定,公证介入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已成必然,实践中,公证已充分融入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着其特有的职能作用,尤其是被拆迁房屋的保全证据公证,为政府攻克拆迁难点提供


  •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五证”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


  •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三种房产证有何异同?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


  •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根据《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1.南京市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其中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成交


  •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所有房屋?
      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从字面意义而言,是指夫妻共同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按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所有权可以从质和量上加以分割。当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与所有权分立而非所有权享有时,是所有权的质的分割,如日耳曼


  •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


  • ·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


  • ·房改房买卖交易的注意事项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


  • ·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的原因。对于开发商而言,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售许可证


  • ·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购买确认书的效力
      李小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购买确认书》,协议约定乙方将此房屋以120万的价格卖给甲方,首付48万,剩余钱款用银行贷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5000元。签订协议时给付定金20000元,首付费用于


  • ·房地产法律纠纷及处理方案
      常见的房地产法律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房地产权利的变化引起的纠纷,如典当、抵押、商品房预售、租赁、在建项目的转让这一类的法律纠纷,在法律关系上既有债的关系,也有物权的关系。(二)


  • ·带租约二手房买卖 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缘由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源于《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法律赋予特定对象


  •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


  • ·买房人“跳单” 不违约,无需支付中介费
      《购房委托书》属居间合同,禁止“跳单”本意是维护中介利益,这条认定有效。但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关键还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买方并没有利用该中介公司


  • ·房屋的确权面积
          确权面积也可以说是产权登记面积,产权登记面积是房屋竣工验收后,购房合同内填写的测绘后面积(一般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应在90天内将此合同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注册,合同


  •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程序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③国有土地


  •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
      1、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公租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其他住房,仅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


  •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


  • ·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


  • ·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
       一、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人和购房人应签订书面的预订协议,预订协议应包含下列


  •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处理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下面将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分析一些具体情形。1.为保护国家、社



  • 合肥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租赁房屋没有到期,房东就要赶我们走,怎么办?
      租赁房屋没有到期,房东就要赶我们走,怎么办?

    ·这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
      父母的房子送给“儿子”了,现在儿媳和儿子闹离婚这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

    ·二手房过户问题,我想买一套二手房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但是有以下两方面问题不能确认,请给予答复,谢谢!1、卖房者是贷款买的房者,但是房贷没有还完的情况下,我想买这套房,由于卖房者资金不足希望我们买房后拿我们付给他的房款,一次性把房贷还完。如果是这样的话,请问我这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我们需要怎么做才不会有风险呢?2、该房还有一年,才满5年,不需要交营业税,也就意味着我现在买房子不能过户,那么我这里需要做一下公证,一年后才可以过户。这期间我们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呢!请帮忙指点

    ·关于高利贷,高利贷在法律上有效吗?抵押的是别人家的房子
      高利贷在法律上有效吗?抵押的是别人家的房子。

    ·房屋装修,卫生间防水出现严重漏水,装修公司百般抵赖,推拖严重
      房屋装修,卫生间防水出现严重漏水,装修公司百般抵赖,推拖严重影响我家生活,给我自已和楼下造成严重损失,事故出现一个多月希望找你们律师帮我起诉.

    ·我的房屋项上只有二米,拆迁人说不够二米二不算面积,这样合理吗
      我的房屋项上只有二米,拆迁人说不够二米二不算面积,这样合理吗

    ·离婚后房贷是我一人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你好!我想问一下对方有过错并提出离婚协议好房子归属于我但现在还处于还贷期间对方有义务一起承担房贷吗?

    ·二手房交易共有产权一方委托另一方出售委托书公证有没时效?谢谢!
      二手房交易共有产权一方委托另一方出售委托书公证有没时效?谢谢!

    ·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土地拆迁补偿

    ·本人在13年向开发商交了购房契税(有开发商财务收据),但我一
      本人在13年向开发商交了购房契税(有开发商财务收据),但我一直在国外和香港工作,一直未办理房产证,最近因房产要做卖买,就跟进了所有事定才发现原来开发商收了款项而沒有去税局完税,现开发商说退回契税款项,要我自已去税局交纳税款,因而会产生滞纳金和交易税的产生,我能否向开发商追诉有关因而产生的费用?

    ·法律咨询,单凭法院的判决书能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吗
      单凭法院的判决书能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吗

    ·我家房子因为丈夫替人担保而被保全,我现在可以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将房子给我吗
      我家房子因为丈夫替人担保而被保全,我现在可以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将房子给我吗

    ·房屋贷款在开发商烂尾时是否可以不还
      律师您好!关于房屋购买的银行贷款的事情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在新沂市购买了一处房产,没有房产证,但银行贷款批下来了,还了一年多。但现在开发商的房子一直没有弄好(水电等设施都是临时的),而且同时买房的,有很多业主都没有还贷款,都是只交了部分首付款就在房子里居住了。现在我想停止还贷款,请问这样是否有法律保障。银行会采取什么措施?谢谢。

    ·父亲过世 我想继承父亲的房产我想问下怎办
      你好律师  我想问下  我父亲在去nbsp; 父亲名下有一套房nbsp; 我母亲健nbsp; 我有个妹妹。我奶奶和爷爷在父亲过世前他们已经去nbsp; 。现在我想继承我父亲的房产。我现在名下有一套房产。我妹妹和我母亲放弃继承父亲的房。我现在这个手续走哪一种法律程序比较快捷方/p>咨询编号887459|联系手机36***|河南-郑州|2017-05-1111:

    ·婚前房产可否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男方付了房产的首付,准备与女方结婚,想把女方名字加上,但房产抵押在银行不能加名字,由于婚后是两人共同还贷,可否在结婚前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证明该房是双方共同所有?

    ·签约一房租合同,租半提前退租,在没有备注的情况下,还
      签约一房租合同,租半提前退租,在没有备注的情况下,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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