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江莹莹律师
蚌埠法律服务网
17.nj18.com
蚌埠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首页>>蚌埠 蚌埠市 怀远 固镇 五河 蚌山区 龙子湖区 禹会区 淮上区 
律师团队
>>
  •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在线
>>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 
  蚌埠讨债律师,蚌埠债务律师,蚌埠债权债务律师,蚌埠债务清欠律师,蚌埠要债律师,蚌埠商帐追收律师,蚌埠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蚌埠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蚌埠经济犯罪律师 ,蚌埠刑事辩护律师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专项服务
>> 
债权债务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江莹莹律师为您解决蚌埠债权债务法律纠纷,解答蚌埠蚌埠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蚌埠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蚌埠债权债务案件。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蚌埠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逃债伎俩列举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


  • ·债的履行的概念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完成自己所负义务的行为。    行与给付、清偿这三个概念互相联系而又具有差别。给付指债


  • ·债权让与的法律定义
      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


  • ·讨债技巧 —抓住把柄,攻其薄弱环节
      一般知法明理者会识时务而认账,但多数情况是对方厂长,经理似乎谁也不怕。仔细揣摸,真正欠债不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有一、二项要怕的事情。对方究竟怕什么,须根据不同形势不同性质对象的不同个性、环境


  •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4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写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答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答复(发布时期:1990-02-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处:  你处二月六日《关于执行立案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


  •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厂厂长,现住××县××路××号。被申请人:B,男,××岁,×族,××省××市人,失业人员,现住××市××区××路××号。案由:申请人与被


  • ·缓刑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㈡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㈢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㈣离开所


  •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亡,该遗嘱不能执行。例:高某立下遗嘱,表示将从其


  • ·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


  • ·债权转让的限制问题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其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取决于债权人的意志和自由,《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 ·逃债伎俩与追债绝招
         伎俩一:金蝉脱壳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


  • ·刑事判决书(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    (××××)×刑特初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本院……(写明在审理××一案中被告人


  • ·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无罪判决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2、3项规定作出的两种判决。免除刑


  •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当然,如果一个债权人已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其他债权人就不得


  • ·讨债技巧—居安思危催款兵法
      治国安邦,要在国泰民安时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机;领兵打仗,要在胜利时想到可能遭遇的失败;企业经营,要在盈利时想到可能的亏损。同样,借款给别人,要考虑到对方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够按时足额还债。  安


  • ·海事执行案件包括哪些?
      海事执行案件包括:(1)内河主管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2)海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3)申请执行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公证机关确认的债权文书的


  • ·讨债技巧—反间计催款兵法
      “反间计”即是设法使来自敌人内部的间谋归顺于我,我则可有效地保全自己,又增加战斗而致胜。该计的关键是“以假乱真”,造假要造得巧妙,造得逼真,才能使敌人上当受骗,信以为真,作为错误的判断,采取


  • ·交付动产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对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


  • ·死刑执行的方法及场所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讨债技巧—预防行情多变,保本舍木末,勿多苛求计较
      近代工商界竞争大起大落,很难预料,加上银根紧缩,讨债甚难。债权人必须在市场预测、行情分析、掌握情报的基础上决定付债策略。在预估行情不利或下跌的情况下,一般应以约定期限内不罚利息,不要或少要违


  • ·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时,第三人是否享有异议权?
      依照《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10条之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该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到期债权的第三人享有异议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 ·如何执行缓刑刑罚?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


  • ·财产刑及涉财裁判的执行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二十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


  •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立即返还全部欠款。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


  • ·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 ·债务免除的方法和效力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



  • 蚌埠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之后微信红包钱又被执行,法院可以执行
      我因给别人担保工资被冻结,留其生活费,之后微信红包钱又被执行,法院可以执行吗

    ·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赎回,债主把我车单黑车给卖了。车主名义还是我,我担心车别人在使用
      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赎回,债主把我车单黑车给卖了。车主名义还是我,我担心车别人在使用

    ·经济债务,欠车费不还,
      经济债务,欠车费不还,

    ·2000年诉讼保全申请一案,天门市法院到现在不执行,被告财产
      2000年诉讼保全申请一案,天门市法院到现在不执行,被告财产给没有立案的另外两人执行了,怎么向省高级法院反映解决此案?

    ·买卖异地债务纠纷 两年了
      对方公司因欠我方货款,后来我起诉了他们,法庭上调解了半年付清,结果半年内对方公司申请破产,人也去楼也空,因我在外地的,曾打过法院电话,他们让我找执行局,结果执行局电话也一直联系不上。后经过一年的寻找,现在我找到了对方法人的爸爸住处,和对方当时法庭上的代理人的住处了。
    我想咨询下:现在我这个货款还可以收回么?


    ·劳动纠纷已经判决但执行困难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经劳动仲裁判决公司要赔偿给我,我应得的酬劳,但是公司老总躲回河南老家,不予出面,公司账户财产也提光,我提交到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执行下来,拖了快1年了,请问有什么可以解决的方法呢?

    ·我父亲死了十八了现在有人把我们兄弟俩告了要我们父债子还我们要去吗san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死了十八了现在有人把我们兄弟俩告了要我们父债子还!法院也没给传票!我们要去吗?

    ·被执行人拖6年之久不还钱,家里装璜又一直上班,法官去厂里,被
      被执行人拖6年之久不还钱,家里装璜又一直上班,法官去厂里,被执行人立马辞职拒绝执行,逃避执行。所以我忍无可忍要求法院强制拘留,法官说疫情不收人!.

    ·您好!我是想与一般的亲戚借债不还来打官司,都两多了,至今只是还给我了
      您好!我是想与一般的亲戚借债不还来打官司,都两多了,至今只是还给我了一点点资金,更加气人的是给他电话之时,他不理睬我divclass="w990mamt20

    ·丈夫在外借了高利息的借款,这算共同债务
      丈夫在外借了高利息的借款,这算共同债务

    ·你好我有债务问需要咨询一下
      你好 我有债务问 需要咨询一下

    ·给别人在银行担保,他没还钱银行移交到法院直接就把我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这样正常
      

    ·我于向开发商缴纳108万购买商铺,可是到目前为止商铺所在地的旧房屋还未拆迁也执行
      我于向开发商缴纳108万购买商铺,可是到目前为止商铺所在地的旧房屋还未拆迁也执行不回来任何东西或者钱san我于向开发商缴纳108万购ahref=".66secials"title="商铺"target="_blank"商铺,可是到目前为止商铺所在地的旧房屋还未拆迁,我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开发商声称自己所有房屋全部售完(实际他还有房屋未出售),如果调解可以给我置换一套位置不好的商铺,如果让法院判决,他按打官司的程序来,会让我两之内结不了

    ·债务问题,某人欠了我11万元有该人签字的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欠条还钱应该是2008
      某人欠了我11万元有该人签字的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欠条还钱应该是2008年但至今未还我该怎么起诉

    ·你好,因为父亲对婚姻不忠诚,夫妻正闹离婚,请问他们离婚债务是
      你好,因为父亲对婚姻不忠诚,夫妻正闹离婚,请问他们离婚债务是否由夫妻双方承担,我父亲这么多年来未负担家里任何事物,还经常向我母亲索要钱财,所借债务也是由他自己包工程使用,没有用于母亲和我们子女身上。从我们查他的转账记录发现他给第三者转账数万以上资金,可否追回。我替他担保的资金15万他如果不愿意归还,是否由我归还。他还向我和我弟弟借取资金共计17万元,不知资金去向。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

    ·民间借贷纠纷,已经递交两年的强制执行申请了,法院法官迟迟不强
      民间借贷纠纷,已经递交两年的强制执行申请了,法院法官迟迟不强制执行,电话也打了无数次,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应该像哪个部门反应?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解答蚌埠讨债兵法,债法总论,债的履行,蚌埠商帐追收,债权转让,债务承担,诉讼指南,强制执行,代位执行,债的概述,保全担保,转移消灭,合同之债,违约赔偿,侵权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国际贸易,逃债伎俩,工程欠款,诉讼管辖,债法理论,讨债案例,风险代理法律咨询,代理蚌埠债权债务案件,为您解决蚌埠债权债务法律纠纷。
      蚌埠债权债务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17.nj18.com
    Copyright © 2022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